近日,國家發改委、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,在直轄市、省會城市、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、超市、藥店、書店等場所,餐飲打包外賣服務以及各類展會活動中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,暫不禁止連卷袋、保鮮袋和垃圾袋。
塑料是重要的基礎材料,自誕生以來應用廣泛,給生產生活帶來極大便利。然而,塑料制品也造成了生態環境污染。據聯合國一份報告顯示,全球所有塑料制品中,只有不到1/10會被循環利用,近八成被填埋或散落在環境中。如何尋找環境保護與生活便利的平衡點,成為全社會面臨的共同議題。
自 2008年6月1日起,我國在所有超市、商場、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。應該說,這些年的“白色 污染”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離公眾期許還有差距。特別是隨著“互聯網+”的興起,外賣和快遞領域逐漸成為塑料袋使用“大戶”,成為“限塑令”的“新盲 區”和“重災區”。
其實,塑料購物袋并不是環境污染的“罪魁禍首”,缺乏良好的回收渠道和有效的垃圾處理方 式,也是造成“白色污染”的重要原因。比如,“限塑”以往主要靠向消費者收取塑料袋費用進行市場調節。然而,一邊是許多消費者對幾毛錢的塑料袋成本不以為 然,隨買隨丟;一邊是大批商販、商家對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超低價銷售乃至“大方相贈”,導致傳統塑料袋使用量依然很大。因此,將舊版的“限塑令”進行更新 升級刻不容緩。
值得一提的是,新版“限塑令”不是封殺所有塑料制品,而是在滿足行業發展與人們生活剛性需求的基礎上,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、塑料餐具等,為企業生產方式和人們消費習慣的轉變提供了緩沖期,提升了治理的系統性和長效性。
環保從來不是孤軍奮戰,各級政府強化宣傳引導、加強監管,相關企業履行社會責任、走綠色發展道路,公眾增強環保意識、踐行綠色生活方式,如此形成合力,“白色污染”才能盡早消除。